卧室里充电忽然爆破导致两死一伤,车主构成失火罪获刑四年零六个月;电池发热想拿出去降温,电梯里燃爆导致当事人90%烧伤,出售方终究担责70%补偿100余万元……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拿到家里充电有多风险?记者整理裁判文书网看到,各地此类情况时有产生,以“电动自行车”“起火”为关键词查找,相关的裁判文书有上千份。记者整理其间百余份发现,大部分产生火灾均是在家里充电时产生,而由于违规停放、充电车主均需求担责。
记者整理判定文书发现,不少车主都是将电池带回家里充电,焚烧产生的很多有害气体十分丧命。
2023年9月份,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同案子。法院通过审理,也确认了详细的现实通过。
2023年4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在北京市某区某号家中,在北侧卧室桌上给其绿能牌电动自行车运用的锂电池进行充电,4月7日4时许,充电中的电池忽然爆破引发火灾,火势产生很多浓烟,救活后由消防人员从周某家中和楼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岁)、黄某(女,殁年52岁)、陈某。其间被害人郭某和黄某经抢救无效已于当日逝世,被害人陈某经确诊为吸入性危害(重度)、全身多处烧伤、一氧化碳中毒、代谢性酸中毒兼并呼吸性酸中毒等。
经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事端确认,本次事端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点燃周边可燃物所形成的。
被告人周某案发后自动求助别人报火灾,并在现场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支队十中队民警传唤到案,到案今后照实供述上述现实。
根据上述现实及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周某法令及消防安全意识淡漠,差错引发火灾形成二人逝世、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办。鉴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郭某法定代理人体谅,对其予以从轻处分,故判定: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一同,整理裁判文书网发现,有一些电池起火的原因在于电池的质量有缺点,除了或许形成人员伤亡以外,还会形成高额的产业损失。这种情况下,电池的出产商以及出售方,假如无法证明自己的质量没问题,那么就要承当相应的职责,而终究赔付的金额也十分高。
2022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同案子。通过法院审理确认,2021年10月8日1时36分许,坐落广州市海珠区晓南二街39号南侧货梯内产生火灾,火灾焚毁烧损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形成陈某一人受伤。
后据查询核实,家里有三辆电动自行车,大约4块电池,当天陈某是拎着电池去门口降温,有和其妻子说电池发热了。陈某右手拎着一银色外壳的电池进入电梯,约10秒后电池冒烟然后电池爆燃,火光瞬间铺满整个轿厢。
2021年10月8日1时50分49秒,四名男人用救活器对南侧货梯内部施行处置,1时51分55秒,两名男人将伤者拉出电梯轿厢。
本次事端产生当天,陈某被送往医院医治。出院确诊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90%;重度吸入性危害;急性肾危害;左眼烧伤等。2021年11月3日,陈某在家中逝世,逝世原因急性心梗。
消防部分出具的火灾事端确认书显现: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所形成的。
事发今后,死者的家族将出产厂商以及出售者均起诉至法院。法院通过审理以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人身、别人产业危害的,受害人能够向产品的出产者要求补偿,也能够向产品的出售者要求补偿。归于产品的出产者的职责,产品的出售者补偿的,产品的出售者有权向产品的出产者追偿。归于产品的出售者的职责,产品的出产者补偿的,产品的出产者有权向产品的出售者追偿”的规则,本次火灾事端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所形成的,故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涉案的电池是由谁出产或出售。终究,法院通过审理查实为张某为出售方。
法院通过审理以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出售者应当树立并履行进货查看查验准则,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的规则,出售者应当树立进货查验准则。本案中,张某出售的电动车尽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出产者的信息等,可是其出售的电池与产品合格证中的电池类型不一致,可见其并未依法依规树立进货查验准则。张某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其出售的涉案锂电池契合质量标准,应承当相应的职责。另,据涉案电动自行车所附的运用说明中运用安全特别提示记载,电动自行车不要在寓居修建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当远离可燃物,充电时刻不宜过长。陈某违背运用说明将电池带回家中充电,在发现电池发热后并未采纳适宜的安全措施,而是将电池带入电梯轿厢这种关闭的环境,自身存在必定的差错。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一审法院裁夺张某对本次事端承当70%的职责,陈某承当30%的职责。
终究,法院判定出售方张某需求补偿医疗费、逝世补偿金等合计100余万元。
一同,记者发现不少小区装备了能够充电的泊车棚,也会产生焚烧的事端。可是,假如不供给这些基础设备,出现焚烧事端,物业也要承当相应职责。
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同案子。法院通过审理确认,2019年6月17日,石某某从网上购买一辆希洛普电动滑板车,该滑板车出产者为永康市蓝卡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出售者为德步公司。
石某某购买电动滑板车后用于代步一向运用,平常将电动滑板车拎回房子充电。2020年12月28日,石某某以为电动滑板车的保护板坏了与德步公司的淘宝客服联络。石某某称“购买电动滑板车运用七、八个月后,由于电动滑板车线路问题出现抑扬感,我就翻开电池盖发现与电池接口处的线路接触不良,像是没有插紧,晃动了几下发现能够正常运用。他运用了半年左右再次出现上述问题,又从头翻开电池盖晃动插紧,又能够正常运用。除了抑扬感其他没有什么问题。
2021年6月2日2时30分,石某某的房间产生火灾。火灾首要烧损房子装饰、物品、电器、电梯及消防设备,形成楼上街坊在内的四人受伤、四户房子受损。消防部分出具了《火灾事端确认书》:起火原由于折叠电动滑板车锂电池毛病引发的火灾。相关部分出具了《技术鉴定陈述》:送检锂电池电池箱上盖部分缺失,边际向上弯曲,内部电池出现热失控状况。
终究,法院通过审理以为,出产方没有供给涉案电动滑板车不存在缺点的证明,确认涉案电动滑板车存在质量缺点,应当承当60%职责。而石某某作为电动车运用人,在给电动车充电时应尽到合理的留意职责,一向拎回租住的房子充电。石某某存在运用不当,具有必定的差错,应当承当35%的非必须补偿职责。
关于物业公司,其作为涉案小区的有偿物业办理方,承当着对该小区中业主共用的公共部分进行办理,包含对小区电动车停放点的办理、保护等,并且这种办理应当是实质性、有效性的,而非形式化、表面化的。尽管物业公司事发前在涉案小区粘贴重要提示,提示各位业主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楼层内充电,并在小区一楼设置电动车停放点,但根据现有根据无法证明事发时泊车点装置充电桩或能够正常充电,物业公司应预见到业主将电动车带至楼层或房子内充电的风险性。一审法院根据物业公司的差错程度,裁夺物业公司承当5%的补偿职责。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里输入电动自行车、起火为关键词,检索出来的裁判文书超越1000份,从2013年一向到2024年均有相关事例。记者简略的查看了百余份判定文书发现,电动自行车的起火,有不少都是在充电的时分,由于电气毛病导致焚烧。
记者阅读事例发现,大部分都是在家里乃至卧室里产生的焚烧乃至燃爆。在相对密闭的空间里产生焚烧,不只简单导致产业损失,还简单形成人员的伤亡。而将电池带回家这样的违规操作,也带来了严峻的法令结果,车主都无法防止承当最终的补偿职责。
记者调查了解到,最近两天,青岛多区市都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最新布告,针对平常办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都进行了清晰。
2月27日,崂山区发布了《崂山区关于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备的布告》。2月28日,市北区官方微信大众号“微市北”也发布了《市北区关于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备的布告》
在布告里,关于违法停放、充电的行为怎么处分,进行了清晰的规则。禁止在修建内的公共门厅、分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高层民用修建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 元以下罚款。
因违规停放、充电形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职责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正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因违规停放、充电形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职责事端罪”追查刑事职责,对职责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次,布告里也清晰执行了办理职责。关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许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根据《物业办理条例》等有关规则,对办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施行消防安全办理;关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许主管单位的,辖区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职责制施行办法》等标准性文件,辅导协助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办理人员,执行办理职责。
关于日常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布告里也进行了清晰。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社区(村居),应当常态化安排对住宅小区、楼院展开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巡查查看,及时消除隐患;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阻止并安排整理;对拒不整理的,要向消防救援组织或公安派出所陈述。
针对小区停放、充电基础设备的问题,布告里也进行了清晰。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会集停放及充电场所;对受客观条件约束,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备的老旧住宅小区,应当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契合安全条件的小型会集暂时充电点,满意居民为电动车充电的需求。